防暑降温通知范文九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通知,通知是向特定受文对象告知或转达有关事项或文件,让对象知道或执行的公文。大家知道正式的通知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防暑降温通知9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防暑降温通知 篇1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施工、监理企业:
目前,我市已进入高温酷暑天气,又正值夏季施工高峰,为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做好我市建筑工地的防暑降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早准备、早安排,切实加强防暑降温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落实高温期间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和落实防暑降温计划和实施措施,加强监督检查。要充分利用各种有效的宣传形式,加强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开展群众性防暑降温工作。
二、各施工企业要高度重视施工现场的防暑降温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暑降温措施,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免高温时段作业,确保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台风、强雷雨等灾害性天气发生时,一律停止现场作业。
三、各在建工地要加强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为在高温条件下坚持施工的一线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和防暑药品,要保证现场茶水充足供应,发生中暑,要及时组织救治。由于夏季高温天气易发生火灾事故,各在建工地务必做好防火工作,配备足量的消防器材,加强现场监护,严防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对“双抢”后返回的民工要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并做好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培训。
四、各在建工地要做好文明施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认真执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切实改善施工现场的作业、生活环境,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避免发生集体中毒事故。门卫要加强值班登记,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卫生保洁员佩带袖章,现场管理人员挂牌上岗。
五、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紧急情况下的预警工作,及时发布有关预警信息,落实各项预防措施。要认真落实值班工作的各项制度,严格岗位责任制,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发生安全事故和紧急情况应按规定及时上报,不得延误。
焦作市建设委员会
20xx年6月26日
防暑降温通知 篇2各县区安监局:
当前,我市已提前进入高温季节。为切实做好20xx年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中暑事件的发生, 各县区安监局结合实际,按照省局通知要求,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行为,要依法进行查处;对问题严重的,要予以公开曝光。省安监局将对各地区防暑降温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各县区安监局将本地区防暑降温工作总结及监管执法情况,于20xx年9月25日前报送市安监局职业健康处。
联系人:李 柏 联系电话:66608390
济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xx年6月1日
济南市防暑降温费标准:
时间: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标准: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40元。
按照我省有关规定,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4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企业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可按其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
济南市人社局工作人员提醒,防暑降温费应该每个月随工资一起发,劳动者在领工资时要注意查看工资中是否包含了防暑降温费,如果发现6月份至9月份的工资中没有包含防暑降温费,可以向济南市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
预防中暑的发生应注意以下几点:
1、要尽量避免在11~15时高温时段出门,不要长时间在阳光曝晒或高温、高湿度、气流静止的环境下活动或工作。
2、空调室内外温差不宜太大。使用空调室内外温差不超过5度为宜,即使天气再热,空调室内温度也不宜到24度以下。空调不要对着自己吹。
3、外出时要注意使用太阳伞、太阳帽、太阳镜等物品,在皮肤上涂些防晒护肤品,免受阳光的直接照射。
4、外出受热归来,忌“快速冷却”。 不要立即去吹空调、吹电扇、洗冷水澡。这样会使全身毛孔快速闭合,体内热量难以散发,还会因脑部血管迅速收缩而引起大脑供血不足,使人头晕目眩。
5、要多饮水,出汗多的人可饮淡盐水。喝盐水时,要少量多次地喝,才能起到预防中暑的作用。
6、穿着应宽松,多穿棉质布料、颜色较浅的衣服。
7、多食梨子、西瓜等水果;可饮一些消暑清热化湿的凉茶,或饮冬瓜、莲蓬、薏米仁汤水等。此外,绿豆汤、菊花茶、酸梅汤等也是方便理想的消暑饮料。
8、外出旅游或出差时若感不适,可用一些如仁丹、清凉油、风油精、十滴水、薄荷锭等降温药品。
9、充分休息,不要开夜车以免降低身体抵抗力。
防暑降温通知 篇3一、高度重视夏季防暑降温工作
防暑降温工作直接关系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年来,因夏季高温天气导致中暑甚至死亡事件时有发生,给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损害。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充分认识夏季高温中暑对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危害,切实把防暑降温工作作为当前一段时间的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推动用人单位扎实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
二、严格落实防暑降温各项防范措施
要加大对防暑降温工作的宣传力度,强化用人单位防暑降温主体责任意识。凡工作场所存在高温作业和夏季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xx〕89号)和《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省政府令第239号)的有关规定,特别要落实好以下保障措施:
一是用人单位应当对高温天气期间高温作业和露天作业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或者记入劳动者健康档案。对患有心、肺、血管器质性疾病、持久性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等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环境的劳动者,以及孕期、哺乳期、年龄较大、体质较差的劳动者,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调整其工作地点或者工作岗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调整的,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对其加强预防中暑和其他疾病的保护措施。
二是要在高温作业场所增添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个体防护用 ……此处隐藏1608个字……休息。
早期中暑征兆:大量出汗、全身乏力、头晕、胸闷、恶心、动作不协调、手发抖、脉搏细弱而快等。
解决措施:此时将患者移离高温作业环境,到通风良好的阴凉处休息,喝一些含盐清凉饮料。重症中暑则送往医院。
4、各项目部做好食堂卫生,不购进、不加工、不出售腐烂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的食物给工人。 做好食堂消杀并保持原始记录。
XXX分公司
20xx年7月16日
防暑降温通知 篇8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
目前,我省各地已进入高温酷暑季节,为切实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高温中暑事件,保障劳动者安全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
防暑降温工作是一项季节性很强的劳动保护工作,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企业生产安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夏季高温天气变化,对防暑降温工作作出周密安排,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抓好组织实施。要将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作为“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活动的重要内容。要加大对防暑降温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信等各种宣传手段,普及防暑降温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广大劳动者和社会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二、明确责任主体,落实防范措施
用人单位是防暑降温工作责任主体,要认真贯彻《职业病防治法》、《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以及我省相关规定,进一步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一)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用人单位要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合理安排调整劳动者高温天气工作时间。
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
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
4.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
(二)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
1.加强高温作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检查,在高温季节期间,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及时调整作业岗位。
2.加强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3.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劳动者出现中暑症状时,应当立即采取救治措施,病情严重者,应当及时送医疗卫生机构治疗。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要为劳动者申请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4.为从事高温作业劳动者提供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5.依照有关规定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发放标准执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三部门《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xx﹞94号)之规定。
三、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落实责任
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各级安监、卫生计生、人力社保部门以及工会组织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工作合力。针对夏季高温作业的特点,要加大对易发生高温中暑的行业领域和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用人单位认真落实防暑降温措施。要广泛开展“送安全、送健康、送清凉”等活动,关爱奋战在生产一线的广大劳动者。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行为,各有关部门要依法进行查处,责令用人单位认真整改,并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总工会
20xx年7月13日
防暑降温通知 篇9区政府各委、局、办,各街道办事处,各企业(集团)公司:
近期持续高温,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了一定的影响。根据气象预测,今年高温日数将比常年偏多,极端最高气温可达39—40℃。未来8—10天本市将以晴热天气为主,极端最高气温38℃左右。为进一步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障广大劳动者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高温作业和高温引发的各类突发事件,根据区政府要求,现就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区各部门、各街道、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应对高温天气的工作部署,按照城市管理精细化的要求,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高温季节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确保城市安全有序运行。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生产第一线、深入困难群体之中,及时解决人民群众遇到的困难。
二、区安全监管、建设、交通、国资等部门和工会组织要加强对企业和室外作业现场防暑降温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事业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等部门颁布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和本市的相关规定,尽力改善劳动条件,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确保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按照规定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区民政、残联等部门和各街道要重点对辖区内养老机构,高龄、独居、困难老人,社会救济对象中的“三无”人员和“老、弱、病、残”等对象进行走访,了解实际情况,帮助解决具体问题。区商务部门要指导搞好高温天气市场供应。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区教育部门要强化对学校暑期各类活动的管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危化品运输车辆行驶管理。区卫计部门要加强医疗机构门急诊医护力量的配置,搞好中暑等病人的救治。
四、区新闻媒体、相关政务新媒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防暑降温知识宣传。区卫计、教育等部门要抓好高温季节防中暑、防溺亡等科普教育。企事业单位要加强高温期间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增强职工高温天气作业的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
五、区各部门、各街道、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落实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掌握高温天气影响,做好应急抢险准备,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遇到异常状况或突发情况,要及时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规定迅速上报。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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